1、胡编乱算,多计数量
多计工程量和重复计算工程量以及只增项不减项,或多增项少减项是装饰工程施工单位高估冒算最常见的手法之一。
2、无中生有,虚列子目
利用装饰工程内部结构隐蔽性的特点做文章,将实际没有施工的项目,在工程结算书中堂而皇之地列出,企图蒙混过关。如某装饰工程中不锈钢包柱项目,经到实地解剖内层结构,发现施工单位虚列细木工板基层子目,实际施工中根本没有。
3、张冠李戴,乱套定额
有的施工单位套用定额子目时,不按实际施工工艺和标准选套定额,而是就高不就低,高套定额;有的施工单位将分项工程定额子目中已综合的工序内容,又分解开来重复套用;有的干脆张冠李戴,故意串套定额,抬高造价。如某装饰工程中轻钢龙骨天棚项目,施工单位实际做的是不上人型简单结构,定额套用的却是上人型复杂结构。
4、鱼目混珠,高算价格
因装饰材料品种繁多,发展日新月异,材料因品种、质级、产地、供货渠道不一,价格亦悬殊较大,特别是新型材料、进口材料的价格更难准确确定,这给施工单位有了可乘之机,常常以质劣价廉的材料冒充质优价高的材料,鱼目混珠,高算价格。如某装饰工程中电子感应门,施工单位以冒牌产品顶替进口产品报价,高算价格达2.1万元。
5、以次充好,偷工减料
有些施工单位利用建设单位现场管不严、把关不力以及对装饰材料、设备不熟悉等弱点钻空子,不按设计要求和规范放工,只注重表面效果而忽略内在质量,以普通简陋的工艺替代高级复杂的工艺,以小规格套用人规格等方式来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最终获取暴利。如某装饰工程中油漆项目,施工时为普通的清漆做法,结算却按高档的聚氨酯漆算账,每平方米多计价格16元。
6、断章取义,巧立名目
有的施工单位通过雕龙刻凤、梁枋彩画,重花门、镂花窗等造型,夸大艺术效果和施工难度,巧立设计费、补助费等名目,随意要价;有的在工期上作假,骗取工期提前奖或赶工费;有的项目中还列有音响调试、豪华灯具调试等不应计取的费用。如某总价为62万元装饰工程,施工单位仅画了几张平面布置图和效果图就收取3万元的设计费用,费用之高,令人震惊。
7、法规滞后,混水摸鱼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不断给装饰工程增加新的施工内容,而现行定额与新的装饰施工内容存有一定差距,不能像其它定额那样基本可以对号入座地运用,有的分部分项工程无法直接套用定额,价格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施工单位往往以此肆意高估冒算。如某装饰工程中的壁橱项目,其制作是根据实际房型布置和建设单位要求的造型实施的,无合适定额可套,结算时,施工单位报价高出市场上同类家俱一倍以上。
8、管理薄弱,签证失控
有些建设单位工程现场人员及工程监理人员,立场不稳,工作责任心不强,胡签乱证,在隐蔽工程验收单、抢工误工补助上做手脚,甚至搞假签证,以求多计工程结算价。如某装饰工程结算中,建设单位不负责任地签给施工单位4万元停、误工费用,经审杏,其中不合理签证费用达3万元。
9、顺手牵羊,多多益善
有的材料是建设单位供应结算的,施工单位只供应辅助材料和具体施工,但结算书中仍将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价格纳入总价内;有的项目施工单位直接用取建设单位的水电,但结算工程价款时水电费用亦不扣除。如某工程,施工单位将甲供材料8.2万元纳入结算总价。装饰工程高估冒算现象的漫延,严重地侵害了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极易滋生腐败。因此,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健全法规建设,强化工程管理,加大监察和审计力度,从源头上加以控制,以达到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