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的火灾危险性表现在哪些方面,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1火灾荷载大
古建筑大多以木构架为主要结构形式,大量采用木材,因而具备了容易发生火灾的物质基础,使古建筑具有比较大的火灾危险性。
2.具有良好的燃烧条件
木材是传播火焰的媒介,古建筑中的各种木材构件.具有特别良好的燃烧和传播火焰的条件。古建筑起火后,犹如架满了干柴的炉膛,熊熊燃烧,难以控制,往往直到烧完为止。
3.容易出现“火烧连营”
我国的古建筑都是以各式各样的单体建筑为基础,组成各种庭院,人型的建筑,又以庭院为单元,组成庞大的建筑群体。从消防的观点来看,这种布局方式潜伏着极大的火灾危险。所有的古建筑,几乎都缺少防火分隔和安全空间。如果其中一处起火,一时得不到有效地扑救,毗连的木结构建筑,很快就会出现大面积的燃烧.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4.消防施救困难重重
由于我国的古建筑分布全国各地,且大多远离城镇,普遍缺乏自卫自救的能力。既没有足够的训练有素的人员,也没有具有一定威力的灭火设备。加之水源缺乏,通道障碍,扑救条件差等原因,使得古建筑发生火灾时往往损失惨重。
5.使用管理问题较多
古建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不少火灾危险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威胁和影响着古建筑的安全。这些火灾危险因素主要是:古建筑用途不当,未能得到很好的保护而隐患重重;周围环境不良,受到外来火灾的威胁;火源、电源管理不善,隐患多;消防器材短缺,装备落后,加上水源缺乏、不少古建筑单位,没有自救能力;在管理体制和领导思想方面也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