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同时”制度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的组织审查、验收、上报、备案的执行程序等。
2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日常检查的责任人员,检查的周期、标准、线路,发现问题的处置等内容。
3定期维护检修制度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周期、维护范围、维护标准等内容。
4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须进行定期检测的设备种类、名称、数量;有权进行检测的部门主人员;检测的标准及检测结果管理;安全使用证、检验合格证或者安全标志的管理等。
5安全操作规程
应明确:为保证国家、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物料性质、工艺流程、设备使用要求而制定的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操作程序。对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生产工艺流程及周围环境有较大影响的设备、装置,如电气、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内部机动车辆、建筑施工维护、机加工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四)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l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安全标志的种类、名称、数量、地点和位置;安全标志的定期检查、维护等。
2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通道、照明、通风等管理标准;人员紧急疏散方向、标志的管理等。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尘、毒、噪声、高低温、辐射等涉及职业健康有害因素的种类、场所;定期检查、检测及控制等管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