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用地选择要有良好的自然环境,注意与工业、就业区的关系,尽量依托现有城区,注意保护文物,留有发展余地。
(1)选择自然环境优良的地区。
(2)居住用地的选择应与城市总体布局结构及其就业区与商业中心等功能地域,协调相对关系。
(3)居住用地的选择要十分注意用地自身及用地周边的环境污染影响;
(4)居住用地的选择应有适宜的规模与用地形状,以合理地组织居住生活和经济有效的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5)在城市外围选择要结合房产市场的需求趋向,考虑建设的可行性和效益。
(6)居住用地的选择要考虑与现有城区的功能结构关系,利用旧城区公共设施、就业设施,有利于密切新区与旧区的关系,节省居住区建设的初期投资。
(7)居住用地的选择要注意留有余地,在居住用地与产业用地相配合一体安排时,要考虑相互发展的趋向与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