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道沟槽开挖
1、管道沟槽开挖过程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2、管道沟槽开挖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3、人工清槽,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4、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5、挖掘机挖土,启动前应对机械完好情况及保养情况进行检查,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6、挖掘机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7、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