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贯彻衽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和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和安全生产方针、法令、法规以及劳动保护法令、法规。2、负责处理公司所属项目发生的安全和质量事故,并对安全事故做到“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建立安全事故挡案并上报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提出处理的意见和预防措施。3、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及有关省市生产规定。4、负责与政府安全管理部门保持工作联系,认真按有关部门的安全要求执行,并落实到项目施工中。5、负责起草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奖罚条例的负责制订公司年季度安全目标管理规定,做到科学、先进、经济,可行。6、在主管经营和总工的领导下,每个季度组织一次对各分公司(处、厂、站)的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立即督促有关单位及部门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7、深入现场,掌握生产动态,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立即制止,不听舅阻的应停止其工作。8、对检查的隐患要及时列表,下发并定人、定单位,定时整改。9、经常向主管领导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存在的隐患问题。10、每月派人参加公司领导安全生产值班,巡回到各工地认真检查,协助工地解决安全生产有关问题。11、在总工领导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质量管理、安全工作研究会,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问题,指导基层的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措施,发挥各级安全保证体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