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职业健康环境管理的职责本标准适用于工程总承包项目。2总则为确保职业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明确各级人员所承担的责任,并遵照执行,特制定本标准。3安全施工生产责任制在发包和签订的各种施工分包合同(含承包责任书)中,必须有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指标、措施、考核办法及应付的责任。3.1项目经理职责A对本项目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负全责,是项目健康安全环境施工的第一责任人。B认真贯彻执行各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健全项目部各项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并完善基础台账。C按程序组织项目施工,监督检查工序交接和健康安全环境技术交底,抓好项目的健康安全环境的防范工作,D负责外来施工队伍健康安全环境资格认证审查,并对其进行健康安全环境监控管理。E组织编制或审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定方案中的健康安全环境技术措施。F按规定做好项目的形象策划和文明施工工作。3.2其他副职(安全经理、施工经理、质量经理)职责。A坚持健康安全环境、防火、职业健康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五同时的要求(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的同时,评比健康安全环境工作。)的要求,抓好各自分管的系统,部门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并负直接领导责任。B负责组织分管部门进行安全防火职业健康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3施工单位经理,承包队长职责A对所承包项目的健康安全环境施工负全面责任,B贯彻落实公司和本单位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各项规章制度。C认真执行工序交接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在安全技术交底书上签字,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D组织好每一周的健康安全环境活动,对职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教育。E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强化管理,狠抓预防措施的落实。F发生事故要保持好现场,在组织抢救的同时,迅速向领导报告,组织一般事故的分析,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以上由鲁班乐标搜集整理,更多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环境责任制的管理规定”等建筑方面知识可以关注鲁班乐标行业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