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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措施

发布时间:2019-03-26

高度重视、严格控制公路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责任。因此,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建立以规范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人们一提到公路质量监督,首先想到的是对国家重点公路项目的监督、对高速公路的质量监督、对干线公路的监督,很少有人提到对农村公路的质量监督问题。其实不然。目前农村公路方向的投资总量也是相当庞大的一个数字,以秦皇岛市昌黎县为例,2004~2014年年均农村公路投资1100万元,因此,加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相继出台了《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4号)等法律法规,为做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规范了质量监督的工作程序。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期为自发出质量监督受理通知书开始,至竣工验收出具质量鉴定结束。

办理监督手续

项目开工前,项目法人(一般为县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站或乡镇政府)向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交《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质监站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确定具体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制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并向建设单位发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审查、核对从业单位资质

招投标合同规定,工程开工前,应审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和人员。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逐一核对,包括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证书、主要履历、试验室人员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等。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证书,检查其是否履行了招投标合同,是否满足工程项目建设规模的要求。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监督检查工程实施情况

⑴应详细制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在项目开工后要及时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工程处于严格的受监状态。

⑵根据工作计划,对受监工程的各个不同施工阶段,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等,采用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方式,组织工程质量检查,撰写工程质量检查结果通报,并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交反馈意见和整改结果。

⑶根据工程现场质量情况,进行日常随机抽查、巡查和突击检查等灵活多样的检查方式。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出具《公路工程质量抽查意见通知书》,并要求相关单位反馈整改意见。

⑷工程交(竣)工验收前,应组织工程质量检测,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和工程建设的整体质量水平做出准确、客观、公正的评价。

质量监督工作的阶段划分

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是否形成为界,将其分为施工前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施工中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和交工后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三个方面,是实现全面、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思想的具体体现。

施工前公路工程质量监督

要规范工程参建各方面质量行为,需从源头抓起。对施工前农村公路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对公路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包括施工招投标和监理招投标,实现市场竞争与质量监督的有效结合,通过质量监督审查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化运转。对农村公路的施工单位一般要求是公路工程三级资质,市政资质的修建农村公路勉强可以,其他类型资质的施工单位要慎用。二是对合同文本的监督,包括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重点是施工合同的监督。施工合同不要求多么复杂,但是对于一些关键性项目的表述必须明确、清晰,严禁使用一些模糊性字眼。主要针对工程质量与工程款支付相结合问题、质保期工程修复等问题。

施工中的监督管理

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路基、路面、桥涵三个主要部分的现场监督管理。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应采用经校验合格的检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增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另外,在加强程序管理的同时,必须加强技术控制。主要有如下几点:一是对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二是对现场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三是对工程实体的尺寸偏差的实测,四是对现场施工工艺的检查。结合农村公路的实际情况,重点围绕三个过程,一是路基的交工检查,路基作为主要的承载体,必须尤为重视,农村公路新建的较少,一般是改建,均在老路基上进行,路基大部较好,不需特别加强,但需要注意个别软弱路基段,很可能是常年积水造成,开挖后下部均可见翻浆,对这类翻浆段,必须全部挖除。在过村路段,这类翻浆路段较为常见。二是基层的交工检查,农村公路基层常见的是15cm或18cm水泥稳定土或稳定碎石,级配碎石或填隙碎石等,对基层一定要保证厚度和均匀摊铺,不能用基层来找平。三是面层完工后的交工验收,面层是施工的重点,对沥青类面层要注意施工温度的控制,首先是沥青材料加工温度的控制,决不能高出控制温度,一旦沥青拌和温度过高,就会出现焦糊状现象,沥青将失去原有粘性,完工短时间内就会出现松散。其次是沥青摊铺碾压温度,由于各种事情的耽搁影响某一车料温度过低,这样的沥青料要坚决倒掉。总的来说,农村公路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是以施工单位为主要监督对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协作配合的全面、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其方法主要是通过现场的质量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和阶段性检测为主要方式,把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纳入监督的范畴。保证农村公路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质量。

交工后的监督管理

农村公路实行竣工验收制度,交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农村公路一般交工后1~2年为缺陷责任期,也可实行交竣工合并验收。在这一阶段的监督应着重把好两关:一是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修和工程遗留问题的处理,质量保修要及时,出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避免因工程质量问题影响百姓出行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二是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评价。根据对农村公路的抽检结果和交工检测的结果,出具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总之,县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适应新形势,深化质量监督工作,提高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质量和效率,客观、公正、科学的对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进行评价,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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