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破解工程施工安全质量问题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引言
2010年1月16日 8:00许,南广高铁广东境内白云隧道发生塌方,经核实,南广高铁隧道塌方共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1人失踪。2010年21日11点30分左右,沪杭高铁嘉兴段步云特大桥工地一承重脚手架突然倒塌,3名正在脚手架上施工的工人当场被埋……。据全国建筑安全事故统计2010年1月到4月,全国共发生建筑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27起,死亡83人,受伤108人,失踪1人,受困10人。同09年相比,死亡和受伤比例同比分别上升40%和41.18%.建筑事故层出不穷,引起了国内外广泛的关注。事故也进一步告诉我们,安全质量稳定性不够,形势依然严峻。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确保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成了艰难而又意义深远的话题?
1 探索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的原因
1.1 企业第一责任人难以身体力行
提及安全质量工作薄弱。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领导埋怨最多的是下面执行力不够,一线作业人员意识淡簿,却极少检查、反思自身对安全质量工作是否足够重视,是否坚持身体力行。
一家施工企业的安全质量检查组到一个工地进行季度大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隐患、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负责该现场的项目经理质问:“总经理在工地蹲点三四个月没意见,董事长前两天来工地检查,也没意见,你们一火怎么就有意见了呢?”
1.2 90%与10%的倒挂:安全质量意识无法提高
在某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记者查看了几十例安全质量事故的剖析材料,他们都把安全意识淡薄列为事故发生的首要原因。应该说,这是用血泪换取的首要教训。
有专项统计显示,98%的事故是因为人的原因引起的;人为因素中,安全意识薄弱的因素占到90%多,而安全技术水平所占比例不到10%.从诸多施工企业的安全质量培训中我们得出结论:他们把90%的精力花在安全技术技能培训上,然而仅把10%的精力花在安全意识培训上,如此90%与10%的倒挂,说明施工企业对员工的安全质量意识培养的忽视,这是整个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意识淡薄的突出表现。
1.3 “民工荒”+“技能荒”=安全质量事故
建筑施工行业不仅属于高危行业,而日生活和工作条件艰苦,多属于脏、累、苦的活。如今农民工就业渠道多,很少青年人选择去做建筑劳务人员。加之近年来建筑市场不断扩张,对劳务人员的刚性需求也在不断扩大,建筑劳务入员难以得到应有补充。为了赶进度,项目部频繁让现有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有的甚至一天工作14小时以上,这就导致他们精力不济,思想不集中,手脚不灵活,安全质量事故当然就有了可乘之机。另外,由于工地劳力不足,不少企业只好“东拼西凑”。在城市施工,就把马路上的“游击劳务”拉来凑数;在村野施工,就到附近村庄搜罗村民来充数,对农民工不培训或培训不到位,劳务人员素质保证不了,现场安全质量自然不能得到根本保障。
1.4 因为进度赶出“鬼”
当下建筑领域不仅工程量大,而且工期普遍较紧。与过去比,同样条件下同样的工程量,工期一般都缩短了近一半甚至更多。工期和安全质量发生矛盾时,工期往往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于是,施工迫于各方面压力,有的甚至是政治压力(如政绩工程之类),不得不把安全质量让位给工期。为了赶时赶工,现场混乱无序、野蛮施工等问题处处可见,施工方和监理方也“不得已”而被动“配合”。
1.5 市场主体不遵守“游戏规则”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依照合同建立了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但由于市场被扭曲,在工程造价、安全质量、专业分句和劳务队伍选择、临时缩短工期等方面,建设单位往往处于主导地位,而施工和监理单位往注只能被动从命。
某省一重点工程,现场监理发给分包队伍的停工整改通知,分包方一次次抬出建设单位领导,一次次被建设单位的各种理由化解。当他们的矛盾不可调和时,建设单位竟然要求监理单位撤走了坚持原则的现场监理。后面来的替换监理“吸取”前任教训,只好得过且过,对现场安全质量问题放任自流,唯一祈求的是工地不要出大事。
2 破解之策
2.1 强化施工过程中的领导责任
做为施工企业,必须建立项目安全质量保障组织机构和安全质量生产目标责任制,实行单位领导负总责、项目经理具体负责、专职安全质量员和施工技术人员对现场负责、班组对施工区域负责、操作者对岗位工作负责的“五负责”制度,实行岗位安全质量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对项目部的工程安全质量实行包保责任。项目部经理等班子成员更要坚守在施工现场,把措施真正落实到施工现场,将各类隐患切实解决在施工现场。中国铁建股份公司在隧道施工中,实行项目部领导进隧道现场带班制度,就是将项目领导责任落实在施工管理过程的重大举措。
2.2 切实增强全员安全质量意愿
安全质量的主体是施工企业,然而企业内部安全质量的主体是所有员工。要发挥这种主体作用,最要紧的是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质量意愿。安全质量意愿是企业员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从内心深处产生的做好安全质量工作的愿望和意志。如果没有安全质量意愿,意识很难产生和持久的存在。要实现从提高员工安全质量意识到增强安全质量意愿的转变,让员工形成自发的安全质量意愿,就得改变传统思想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方法,着力解决“安全为了谁”的问题,从而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2.3 加大安全质量投入
全美安全理事会〔NSC)的一项调查表明,企业在安全管理上每1美元的投资,平均可减少8.5美元的事故成本。要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质量与效益的关系,安全资金要有保障,安全投入要充分,安全防护要到位,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周全,防护器材质量要优良,具备作业的安全环境。加强从材料、产品进货进场入手到检测合格、投入使用的质量控制;加强设备控制,落实机械设备的采购、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修、维护、改造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审查机械设备供应单位的资质能力、生产许可证,审查机械设备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加强安全检查,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大型设备的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检查模板支撑、混凝土凝结与养护状态、钢筋绑扎等安全质量概况,使它们始终处于安全受控状态。而所有这些,都需要有足够的投入来保证。此项投入,应在招投标书中予以明确,对保证不足的,应在市场准入方面给予严厉制裁。
2.4 切实落实科技兴企战略
我们要落实科技兴企战略,提高企业科技水平,一是员工的技术水平,满足岗位要求;二是企业的技术水平,使之与承担的施工任务相适应。在提高员工技术技能上,我们要坚持岗前培训的原则。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先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和严格考试考核,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场上岗;要组织员工,特别是施工技术人员学习施工和验收规范和标准,掌握工程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等;项日经理、技术、质检、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等实行资格上岗制度。对存在不经培训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的企业,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2.5 严格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不肢解工程招标,不内定施工队伍;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提出任何违反工程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随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等;
2.6 真正落实安全质量责任
建设工程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参与主体多等特点,对安全质量负有责任的方面也多。各政府监管部门应很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独立承担安全质量的监管主体责任。像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与安全质量有关的单位,必须把安全质量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安全质量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质量的责任制,健全安全质量控制指标考核体系。
2.7 创新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
企业要政务公开、企务公开,以公开制约权力。对于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专业工程主管部门而言,要对企业的资质、从业人员和项目立项等进行审批,如果出现重大危险源,就必须挂牌督办、事故处理,对相关企业和人员的奖励和惩罚等,要通过媒体实行全过程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企业而言,要进一步深化企务公开工作,实行项目经理公开竞聘,专业分包和劳务队伍公开招标,物资设备采购公开竟标,避免在暗箱操作下出现劣等项目经理、施工队伍和劣质物资设备给工程安全质量带来的隐患。
2.8 加大对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
我们不仅要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还要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末受到教育不放过。与此同时,要加大对企业安全质量责任主体的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一是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该赔偿的赔偿,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该降低资质等级的降低,吊销职业资格证书的吊销;二是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该吊销职业资格证书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该撤职的撤职,该罚款的罚款,该法办的法办。
3 结语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建筑业也达到了它历史上发展的最高峰。然而施工安全质量问题是风头浪尖,以上通过对建筑事故产生的原因分析,以及提出了强化施工过程中的领导责任、增强全员安全质量意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等破解安全问题的措施。可以大大的降低安全风险,有效控制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