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反违章管理力度,有效遏制生产违章行为,将事故关口前移。按公司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违章积分管理办法,总分为200分。 一、违章扣分的细则 违章分为4个类别: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按照各类违章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为恶性违章、严重性违章和一般性违章3个等级,分别按100分、50分、20分进行违章扣分。 1、发生第一项的恶性违章行为的人员,每发现一次扣100分。 2、发生第二项的严重性违章行为的人员,每发现一次扣50分。 3、发生第三项的一般性违章行为的人员,每发现一次扣20分。 4、在同一起违章作业中,同一人发生有2种及2种以上违章行为时,按其违章行为种单种违章扣分最高的执行,不重复扣分。 5、不按以下要求开展工作的,每次扣30分: ①各班组每个月开展安全教育学习一次,有内容有记录; ②每周星期五报送下周工程施工计划表; ③未按要求填报施工现场重要危险源辨识表。 6、对每次违章扣分应收集保管好现场证据。 7、对在一个考核周期内(1年)违章扣罚积分超过200分的单位,除按本办法进行处罚外,实行重新评价,暂停工作。 二、处罚措施 (一)经济处罚 公司检查发现的违章,按以下原则进行经济处罚: 1、恶性违章:一次性扣罚违章者2000元,并分别联责扣罚违章者所在班组2000元,单位负责人1000元。 2、严重性违章:一次性扣罚违章者1000元,并分别联责扣罚违章者所在班组长(施工工作负责人)1000元,单位负责人500元。 3、一般性违章:一次性扣罚违章者400元,并分别联责扣罚违章者所在班组长(施工工作负责人)20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 4、各外协单位使用的员工(含农民工),以报送相关人员资质文件为准,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本办法对工作负责人或用工负责人进行同责违章扣分和经济处罚。 (二)提高风险抵押金 对在一个考核周期(1年)内发生违章行为的单位,按以下原则提高次年安全风险抵押金: 1、当年发生1次恶性违章,提高次年50%安全风险抵押金。 2、当年发生2次严重性违章,提高次年30%安全风险抵押金。 3、当年发生3次一般性违章,提高次年20%安全风险抵押金。 (三)暂停或终止合作 当年发生两次恶性违章或发生四次严重性违章的,除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并处暂停或终止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