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5.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二、工程概况:
沛县北孔庄安置小区二期一标段位于沛县正阳路北首东侧,萧何路南侧。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主体结构11+1层框架剪力墙结构。
三、悬挑脚手架装拆作业前安全监理控制的要点:
1.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悬挑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该方案应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包括悬挑脚手架结构设计、装拆施工要求、施工顺序、安全措施,并附安全验算结果、详图及说明。
3.装拆作业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书,且在证书有效期内。
4.施工作业前,施工方技术人员应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并有交底记录。
5.对槽钢、卡箍与预埋件的位置、数量、砼强度等隐蔽工程要经施工单位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后,报审监理复核后方可进行悬挑脚手架搭设。
四、悬挑脚手架安装作业中安全监理控制的要点:
1.脚手架装拆作业过程中必须由专人进行现场监护,安全监理应加强巡视检查。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扣好帽带,穿防滑鞋,袖口、裤口要扎紧。
3.施工现场带电线路,如无可靠的安全措施,一律不准通过脚手架,非电工不得擅自接电线、电器装置。
4.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动火报告,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5.为了确保脚手架的稳定性,应根据建筑物的轴线尺寸,在水平方向每隔1.4m要与墙体接牢,在垂直方向每隔两步三跨设置一个拉接点,各点成梅花形,相互错开。
6.挑架在安装前,应放好线,预先埋设钢筋Φ16,摆放槽钢,与预埋钢筋焊接,在上一层预埋钢筋Φ16,与槽钢顶头斜拉焊接。
7.在钢悬梁上应焊两根短钢管,以承插立杆,防止发生立杆滑移。
8.脚手架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9.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10.严禁在钢管上打孔。
11.严禁将外径48mm和50mm的钢管混合使用。
12.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丝必须更换。
13.脚手板铺设必须严密,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五、悬挑脚手架拆卸作业中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拆除作业前,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作业。
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拆除数层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4、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警戒区域。施工单位安全员和安全监理师应加强巡视检查。
5、拆除脚手架时,严禁将构配件抛掷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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