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负责质检部行政领导工作。⑵负责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验证和改进,建立健全质检部管理制度。⑶负责制订《质量策划管理程序》、《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并组织实施。⑷负责公司质量目标的分解和落实,制订公司的年度工程质量创优目标和质量计划,参与制订质量的年、季、月质量技术措施计划。⑸负责组织质量检查,参加工程的基础、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和交接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意见,核定质量等级,负责监督检查验收和移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对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状态进行标识、检查、监督,负责收集质量检查、验收中的相关数据,在工程质量抽查中发现不合格过程,要开具〈不合格物资评审记录〉通知有关人员按照评审权限进行评审。⑹参与审核各项工程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参与审核各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并对施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质量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⑺组织质量专业会议,总结推广质量管理方面的先进技术;定期汇总公司总体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质量动态和趋势,对可能发生的偏离制定预防措施,并予以纠正;参与特殊技术、特殊工艺、特殊材料和创新开发的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⑻负责识别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表〉、〈危险源调查表〉,反馈给技术部和安保部,加强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接受内部审核,参加管理评审会议,与各部门和项目部进行交流、沟通。⑼根据施工阶段、部季节等变化,对本部门的环境管理运行工作进行自查,发现不符合项和不符合趋势立即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将检查情况填入〈管理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负责对检查中不能立即解决的不符合项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⑽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文件的拟定、更改、受控发放、登记、标志、收回等工作。
⑾完成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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