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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现场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6-17

1总则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一般性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2职责投发部对现场工程师、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管,根据所负责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组织对本项目所属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日常检查。3工作制度1、监理公司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根据国家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有针对性地制订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措施及监管计划。2、现场工程师对项目安全进行监管的主要内容有:(1)每天巡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2)督促项目监理部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报监、意外责任险投保、专职安全员持证与年检情况;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及记录;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人证相符情况、近一年内体检情况;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与年检情况等。(3)根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旁站监管,对施工单位违章操作的人与事进行拍照取证作为处罚依据。(4)总结当天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记录在自己的工作日志中。(5)每周总结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并形成报告,与当周周报中向投发部书面汇报。3、监理单位进场时应根据工程情况制定监理规划,报监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施工单位进场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报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4、进行涉及安全问题的分项工程施工之前,现场工程师应审核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切实可行,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核过的安全施工方案执行。5、涉及安全问题的分项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爆破工程、塔吊拆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高空作业等。6、现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组织承包单位人员立即进行抢救、保护好现场、启动应急预案。7、项目公司工程部应定期(至少每月一次)组织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进行整改,并对检查记录和存档备查。8、对事故处理结果做到四不过,事故责任人未接受处理不放过,对事故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对事故相关人员未接受教育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4、安全处罚制度:对每次巡视检查的整改内容进行汇总,现场工程师对于整改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对整改落实单位迟迟不动或拒不整改,现场工程师及监理单位下令停工,并进行罚款,连续三次不按期完成及不执行整改内容直接上报给集团主管领导,直至在集团项目合作框架内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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