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的资质 2001年7月1日起实行的、由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了专业承包序列企业的资质设二至三个等级,60各资质类别。 三、工程承包人(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3.承包人的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批件和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P267四、专业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2.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 4.分包人的工作 (3)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 (4)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业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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