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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计价问答及常见报价处理汇总

发布时间:2020-02-25

什么是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一份完整的工程量清单由以下几个部份组成: 封面; 填表须知; 总说明;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 零星工作项目表。如果有甲供材料,尚需提供甲供材料一览表及价格表。详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附表。

2.项目编码是怎么设置的?

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附录顺序码,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前面的九位必需严格按清单计价规范选用,最后三位由清单编制者根据情况按顺序排列。

3.什么是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计算综合单价的过程一般来说,是根据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依据投标人公司的企业定额(投标人公司无企业定额的,可依据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划分与每条清单项目相对应的计价子目(可能是一条,也可能是多条),并计算工程量,然后按企业定额计算出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含风险因素的报价,并推算出综合单价。

4.什么是措施项目?

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此部份投标可根据自身企业的具体情况增加或删减条目,评标时不会因增加或删减了措施项目的项数而废标。

5.什么是预留金?

预留金是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 此项费用应列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招标人费用中,投标人报价时不能改变此项费用的金额,否则将被视作废标。

6.什么是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此项不包含投标人中标后自行分包的工作内容。如投标人中标后经中标人同意自行分包部份内容的,其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什么是零星工作项目费?

零星工作项目费是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此部份费用一般放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人费用中。

8.消耗量定额是什么?

消耗量定额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 由于我国实施了多年的定额计价,定额由造价部份统一发布,故各地都有相对成熟的消耗量定额。由于我国地域广大,各地的消耗量定额的子目划分、内容可能差异很大,在选用时要认真分析。施工企业可依据当地的消耗量定额编制自己的企业定额。

9.企业定额是什么?

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及有关工程造价资料制定的,并供本企业使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目前,由于我国实施了多年的定额计价,定额由造价部份统一发布,因而大部份的企业无企业定额。如无企业定额,可可依据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修改或移植代替企业定额,并在清单招投标的实践过程中完善企业定额。

黑体字部份节选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清单计价问答(2)

1.工程量清单的总说明应包含哪些内容?要注意哪些问题?

工程量清单的总说明中,应包含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6)预留金、自行采购材料的金额数量。

7)其他须说明的问题。

1)在编写总说明时,要注意描述清楚工程规模。许多编制清单的人,都不重视总说明中的工程规模、特征方面的描述。由于措施项目清单中,规范规定许多费用是以“项”为单位的,如果总说明中无具体说明,投标人如何准确测算相关费用并报价?这里要说一下的是,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为了与国际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接轨,所以,不久的将来,施工图将不再随招标文件发放给投标人,那么,设想一下,没有准确的描述,在无施工图纸的情况下,投标人如何确定施工方案,然后确定诸如脚手架搭设、垂直运输机械等措施项目费的报价?所以,应在总说明中的建设规模项中,说明结构形式、建筑面积、总长、总宽、总高、层数及各层层高等技术参数,而不是简单的“建筑面积为XXX平方”所能解决的。

2)工程招标中如有甲方直接分包等内容的,应予以说明,以便于投标人估算总承包服务费。

3)如工程设计中有特种材料或施工工艺要求的,也要描述清楚,以便于投标人测算相关清单条目的综合单价。

4)如果招标人打算甲供某些材料的,应附表说明,说明供应的材料品种、规格、品牌、价格,以便于投标人测算相关清单条目的综合单价。

5)如果清单编制中有对设计图纸有做法的修改或与正常处理不同做法等内容时,也应予以说明,,以便于投标人测算相关清单条目的综合单价。

2.编制工程量清单应注意哪些问题?

编制工程量清单过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

1)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相关附录划分清单条目,清单编码要规范。

2)当同种构件因不同特征而对综合单价或相关措施费用产生影响时,应分别设置清单条目,分别进行特征描述,并以清单编码的后三位区别开。如某一建筑物某一楼层中的砼柱,有400*400和500*500两种,就需要分别列清单项,以便于投标人计算这两种柱的模板费用。再如某一建筑物中,400*400断面的砼柱其砼强度设计等级在不同部位分别为C25和C30,也要分别列清单项,这样就能让投标人分别就不能强度等级的砼柱分别报价。

3)每个清单条目的特征描述应尽量详尽,以便于投标人准确计算综合单价。

4)特征描述用语要规范化。工程量的计量也要尽可能的准确。

5)有部份清单项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几个备选单位,在实际编制清单时应选定其中一种,而不是全部列出。如某单位编制的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浴室工程清单中,出现了几次这种情况,都未选定所用单位,均列出了规范所提供的所有单位。如此做法,一可导致投标人无法确定相适应于清单工程量的计量单位,无法报价,二将导致工程履约过程中,因对此计量单位理解上的意见分歧,而引起索赔争议。故本人在审标时,都给予纠正了。

总之,一份好的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拿到图纸后,可以不看图纸,就能准确的计算计价工程量后计价,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清单计价问答(3)

3.投标人应如何计算综合单价?

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在计算综合单价时,应根据清单特征中提供的清单特征,并依据本公司的企业定额(或地方定额),划分与清单条目相适应的计价子目,并计算出具体工程量,然后套用定额,代入工料机单价,确定本企业投标时所考虑的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用,从而求出综合单价、综合报价。

计算综合单价常见的方法有正算法和反算法两种。

所谓正算法,就是以某条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计算单位为基础,计算计价工程量后按上述所说求出该清单条目的综合单价。许多地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地区含量定额即为此方法。

所谓反算法,就是依据工程量清单某条条目及其特征,计算出该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量,然后套用企业定额(或地方定额),求出该清单条目的综合报价,然后除以清单工程量,反求出综合单价。此法在实际操作中较为多见。

该条清单对应的计价子目有:

1)挖基槽(设其含工、料、机、管理费、利润的价格为20元/立方米)

2)土方场内运输(设其含工、料、机、管理费、利润的价格为10元/立方米)

从图中还可以看出,该清单项目每立方米工程量对应的实体基槽长1米,该条清单对应的基槽长100米。

按正算法,求得每立方米清单工程量所对应两计价子目的工程量均为:

1*(1+0.6工作面并假定垫层需支模)*1=1.6立方米。

则每立方米清单工程量所对应

挖基础:1.6*20=32元

土方场内运输:1.6*10=16元

由此可得该条清单的综合单价为32+16=48元/立方米

按反算法,求得本条清单工程量所对应两计价子目的工程量均为:

100*(1+0.6工作面并假定垫层需支模)*1=160立方米。

则本条清单工程量所对应

挖基础:160*20=3200元

土方场内运输:160*10=1600元

由此可得该条清单的综合报价为3200+1600=4800元

从而可得该条清单的综合单价为4800/100=48元/

4.投标人应如何汇总报价结果?

当投标人全部计算好全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综合报价后,应按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工程项目进行汇总。

如某项目由1#楼、2#楼两个栋号工程组成,每个栋号又分成土建、安装两个专业。

则应该将每个楼的土建、安装分别作为单位工程汇总其费用。每个楼作为单项工程汇总,然后汇总成工程总价。

在汇总单位工程汇总表时,切记不能改变规费、税金的费率,否则会被作废标处理!

5.投标人能不能改变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如果遇到工程量清单某些条目的工程量为0怎么办?

投标人不能改变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否则会作废标处理。当按图纸复核工程量遇到某些清单工程量有错误时,应向招标人要求澄清,待澄清后再作处理。或也可进行不平衡报价。

遇到工程量为零的也应该填写单价的。

因为象这样工程量为零的清单项目,你将单价填多少都不影响整个总报价的,因为它的工程量为零嘛,但是为了防止在施工中因为变更而出现清单中工程量为零的这个项目,我建议应该将这个工程量为零项目的单价尽量填的偏高一些,因为在实际施工中万一因为变更而出现这个项目的工程项目时,你清单中对这个项目的报价不正好可以利用吗?这么好的机会千万不要错过了,如果在施工中因为变更出现了这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时,而因没有填写单价不能利用时,那个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

清单计价问答(4)

6.同样的清单条目,为何会有不同的综合单价?

同样的清单条目,特征描述一样,工程量也一样,但不同的投标人,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案时,计价工程量、计价子目都有可能不一样;不同的投标人,采购工程材料的价格不一样,企业工料消耗水平也不一样;不同的投标人,所需管理费用也不一样;不同的投标人,对工程的利润的期望值也不一样。这些不一样,都造成了不同的投标人,对同一清单条目的报价不一样。如上例中,如果垫层不支模,则挖基槽、运土的工程量就变为

100*(1.4*0.9+1*0.1)=136立方米

这样,就和垫层需要支模的施工方案的结果大不一样。

7.同样在一层装修的两个房间,同样的施工工艺及描述内容,但是清单编码不一样,请问两个项目的报价可否不一样呢?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完全可以不一样。你怎么报都行,只要不太离谱。因为在不同的房间,可能需要采用的施工方法有可能一样,随整体装修效果而决定的难易程度也完全有可能不一样。

8.在清单投标时投标人为中标而把管理费等费率降低很多,在结算时能按施工企业取费费率中的费率取费吗?

不能。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中,工程量变更如原来有清单条目的,执行原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有相近清单条目的,参照相近条目的综合单价,新增的清单条目,由业主和承包商商定组价。一般组价时是参照当地的消耗量定额,按承包商原报价书中的口径组价。

合同约定调整方法的除外(如约定工程量变更在一定幅度以外的,综合单价按一定系数调整等)

清单计价问答(5)

9.清单计价中,甲供材如何处理?结算时如何退价?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第一批)中第十条答疑中明确说明:甲方供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

甲供材料在工程结算时,按甲供材料数量*价格(一般甲供材料招标时甲方就定好价格的)*0.99在税后退还甲方。其应计的相关管理费、利润等归施工单位。开票价应包含甲供材料,否则就是偷税漏税,故在税后退还甲方。

10.清单报价的项目如何进行决算?

可按以下精神编制结算: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中,工程量变更如原来有清单条目的,执行原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有相近清单条目的,参照相近条目的综合单价,新增的清单条目,由业主和承包商商定组价。一般组价时是参照当地的消耗量定额,按承包商原报价书中的口径组价。

合同约定调整方法的除外(如约定工程量变更在一定幅度以外的,综合单价按一定系数调整等)

材料价格是否调整,看合同的约定及当地造价部门的相关规定。

11.图纸中顶部装修有暗藏灯带(几乎每个房间都有),但是清单描述中未提暗藏灯带,问组价时是否考虑暗藏灯带价格?

先检查一下这些是否单独作为清单项立项了。如果没有这些可向招标人要求澄清。如果招标人未澄清,可以单列清单项,0工程量处理,并报上你的单价。在施工中要求业主计量。

12.估价项目要参加取费吗?

如按独立费处理的,只需计算规费及税金。如参照相近项目定额计算的,那要计算各项费用(管理费、利润等)都要计算。

13.清单工程量发生误差,应如何处理?

定标前发现工程量有误差,投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更正错误工程量。定标后发现工程量有误差,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处理;否则,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执行。

14.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且招标要求包干价,乙方报价是否应补充?若没补充,甲方是否会认为该漏项费用已计入其他项目?

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包干的范围来定。

(1) 如果包干范围仅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而言,出现漏项属于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应由甲方负责并补充计入相应费用。

(2) 如果包干范围是指完成该项目,出现漏项乙方应及时提出,并与甲方协商计入相应费用。

15.执行工程量清单,是否还有独立费的概念?

执行工程量清单后,不应再有独立费的概念。

原计价行为中,发包方常常将土方、铝合金门窗、外墙涂料等单独分包出去,并以独立费列项,逃避规费,是建筑市场不规范的表现。

采用工程量清单,企业自主报价,发包方不应分解工程。对于图纸不准确的、甲供材料价格不明确的,可以暂估价、量列入,不应以独立费列项。

16.高层建筑增加费应在清单报价中如何考虑?

高层建筑增加费中的人工降效在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中考虑,人工降效系数土建部分同单独装饰工程。机械降效在措施项目中的垂直运输费中考虑。高压水泵摊销和垃圾管道摊销费单独列入措施项目中。

清单计价问答(6)

17.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价方式如何定?

合同价方式有固定价、可调价和成本加酬金。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这是两个范畴的概念。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采用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签定合同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承发包双方应确定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或在合同中明确工程量清单错误后的价款调整方法。

工期较长的项目,在明确投标时的基准价格后,双方须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18.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综合单价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再调整,但在哪些情况下可作调整?

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综合单价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再调整,但在下列情况下可作调整:

(1)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如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分部分项单项工程量变更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总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的,综合单价可作适当调整。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工程量变更时,其措施项目费中相应的模板、脚手架工程量应调整。

(3)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合同外发生的用工等,由承包人提出现场签证,经发包方现场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签字认可后实施。现场签证的费用按照零星项目计价。

19.什么是建设行政主管发布的消耗量定额?什么是企业定额?两者的水平差异?

(1)消耗量定额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在正常施工的条件下,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的社会平均消耗量。

(2)企业定额是指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及有关工程造价资料制订的,并供本企业使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

(3)消耗量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生产和管理水平,企业定额反映的是各企业内部的平均生产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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