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提升标准编制质量,按照地方标准“减存量、控增量、提质量”的管理原则,经梳理和专家论证,决定对55项已立项但未启动编制工作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或标准设计的项目计划予以终止。请有关单位加强项目管理,强化可行性和必要性评估,提高项目立项质量。
附件:终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或标准设计项目计划清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25日
附件:
终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或标准设计项目计划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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