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等政策,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以及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程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2026年上半年开展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全面排查工作中,发现各地在住房租赁合同签订和补贴协议管理方面存在标准不统一、条款不完善、权利义务不清晰等问题。因此,制定全省统一的示范文本,既是落实国家要求的必要举措,也是做好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要求。
二、主要内容
(一)《贵州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共十五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房屋基本情况。明确租赁房屋的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基本信息,确保租赁标的清晰明确。
2. 租赁期限。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期原则上不超过60个月,同时明确续租申请时限,公共租赁住房为租赁期满前3个月,保障性租赁住房可缩短至1个月。
3. 租金标准与缴纳。明确保障性住房租赁租金执行政府指导价,区分享受租金减免政策对象与一般对象,规定租金缴纳周期和支付方式。
4. 租赁押金与日常费用。规范租赁押金的收取、退还以及需承担的水、电、气、物业服务等日常费用。
5. 房屋交付与维修。明确房屋交付程序和标准,规定双方住房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和义务。
6. 合同解除与终止。规定双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以及合同自然终止的情形。
7. 房屋腾退与违约责任。明确腾退程序和费用结算方式,分别规定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8. 争议解决与其他约定。提供协商、调解、申诉、诉讼或仲裁等多种争议解决途径。
(二)《贵州省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协议(示范文本)》,共九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保障基本信息。明确保障对象家庭现住址、自有房屋性质、家庭情况、保障面积、租赁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等核心要素。
2. 双方权利和义务。规定住房保障部门按季度定期复核保障对象信息、结合市场租金水平调整补贴标准等权利和义务;规定保障对象按时足额领取补贴、配合核查、及时告知变动情况等权利和义务。
3. 停发补贴情形与违约责任。明确停发租赁补贴的六种情形,包括纳入其他住房保障范围、拥有自有住房且达到标准、收入高于规定标准、提供虚假材料、不配合核查和管理、违反其他相关政策等,以及违反相应条款的处置方式。
4. 争议处理与协议效力。提供协商、调解、申诉、诉讼或仲裁等多种争议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