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燃气安全综合辅助巡查情况的通报
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各地(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城镇燃气领域各项决策部署,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于6月22日-7月4日组织开展2025年全区城镇燃气攻坚行动督导检查暨全区燃气安全综合辅助巡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查工作基本情况
本次巡查邀请国内三名燃气专家对拉萨、日喀则、林芝、那曲、阿里五地开展城镇燃气安全辅助巡查,本次共检查燃气场站60座,燃气用户114户(包含医院5家、学校15所、一老一小机构10所),销售店21家,运输端1家,共排查出隐患737个,其中重大隐患55个,(用户端181个,销售端21个,场站端535个,55个重大隐患在场站端)。
1、拉萨市:本次检查拉萨市区及各县区燃气场站18座,燃气用户14户(包含学校1所、一老一小机构1所),销售店4家,共排查出隐患159个,其中用户端17个,销售端7个,场站端135个(重大隐患12个);2、林芝市:本次检查林芝及县区燃气场站4座,用户7户(包含学校1所),销售店1家,共排查出隐患49个,其中:用户端14个,销售端1个,燃气场站34个(重大隐患3个);3、日喀则市:本次检查日喀则市及县区燃气场站19个,用户27个,销售店6家,运输端1个,共排查出隐患199个(重大隐患8个),其中用气端26个,燃气场站173个(重大隐患8个);4、那曲市:本次检查那曲市燃气场站12个,用户40个,销售端6个,共排查出安全隐患220个,其中燃气场站137个(重大隐患20个),用户端77个,销售端6个。5、阿里地区:本次检查阿里地区燃气场站7个,用户端26个,销售端6个,共排查隐患110个(重大隐患12个),其中,燃气场站56个(重大隐患12个),用户端47个,销售端7个。以上具体隐患点位详见附件。
检查组将发现的隐患现场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了反馈并要求:一是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燃气场站立即采取停业整顿措施。根据重大隐患具体情况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并认真推进隐患整改。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燃气场站向隐患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由主管部门复核通过后方可恢复营业。二是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般隐患,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主体至整改完毕,方可申请隐患销号。三是对现场可整改到位的一般隐患要留存影像资料,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签署意见后,将全套资料报自治区燃气专班备案销号。四是严肃追责问责,按照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三条硬措施,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严格实施处罚,并形成典型案例在本地市通报,同时报送自治区城镇燃气专班。对重大隐患未开展处罚的地市,自治区城镇燃气专班将移交相关部门借鉴事故调查模式开展调查处理,并严肃追责问责。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共性问题
一是燃气安全隐患整改质效偏低。上半年各地隐患排查整治闭环不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推进缓慢,隐患整改率长期在70%左右,存在“排查多、整改少”“查而不改、改而不实”的问题,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属地监管存在宽松软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二是治本之策工作落实滞后。入户配送、随瓶安检是液化石油气安全管控的关键举措,但各地推进不均衡、落实打折扣。实现入户配送、随瓶安检是硬性底线任务,目前部分地市进度严重滞后,必须全力冲刺、按期落实到位。三是燃气场站制度建设流于形式。拉萨市燃气场站相关制度建设委托第三方编制,燃气场站负责人当甩手掌柜,对燃气场站风险源毫不知情,日喀则市燃气场站制度建设严重不足,资料缺失较多。四是不合格燃气产品乱象泛滥。近期专家对拉萨、日喀则、林芝、那曲、阿里五地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各地五金店售卖不合格燃气灶具、软管、阀门等产品。其中拉萨市问题最为突出,不仅违规售卖不合格燃气产品,还存在西藏德旺工贸有限公司涉嫌将燃气售卖给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拉萨市城东马古白厨具商行,用于倒卖燃气严重违法情形,安全隐患极大,且该销售店还存在销售不合格燃气产品现象,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街道为拉萨市燃气产品集中销售区域,该区域普遍存在违规销售液化气钢瓶、无3C认证商用燃气产品行为。五是用气端问题突出。表现为用户对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掌握不足和使用不合格燃气产品及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气瓶间和安装合规报警装置(应安装商用报警器的安装家用报警器)现象突出。
(二)个性问题
一是监管层面。拉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燃气产品销售行为监管宽松,据专家反馈在其他地市陪同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只要发现不合格产品立马查处,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陪同人员将违规乱象视作正常现象,监管履职严重缺位。二是场站层面。日喀则气站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规范,烃泵使用皮带传动的安全隐患普遍存在;拉萨、阿里两地气站设施设备不防爆问题顽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长期悬置,这些问题2024年中央巡查组在拉萨市就曾发现,并要求整改督促,至今仍存在同类问题。林芝市朗县飞源液化气公司在5个乡镇设置气瓶存放门店,存放门店不符合燃气安全存放条件,也未开展入户安检工作。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对燃气经营企业的要求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城镇燃气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完善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需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备。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实施针对性培训:针对不同岗位和工种,制定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计划,确保员工掌握与其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现场安全设施,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强化现场安全检查: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环境。把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落实到位,保证特种设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质量,做到隐患的早发现早治理。
4、加强爆炸危险环境管理。深刻汲取近年来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对燃气场站爆炸危险环境进行全面辨识和管理;对存在危险因素及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和应急演练。自觉辨识设备防爆的有效性,杜绝重大隐患的出现。
5、全面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入户配送、随瓶安检的要求。燃气经营企业要按照“送气一次、安检一次,宣传一次”的要求,对用户用气场所和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书面告知用户进行整改,这种制度确保用户端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消除,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二)对监管部门的要求
1、切实坚持安全生产为本,突出燃气安全重点领域。各级燃气管理部门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以发现的隐患问题为抓手,认真分析、举一反三、强化措施,聚焦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监管执法等各环节,监督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重大风险的辨识评估,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紧盯安全风险及燃气用户端风险隐患,筑牢自治区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红线。
2、切实坚持系统治理为纲,全面整改为目标任务。各级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进一步强化联合监管机制及执行。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等的执法力度,从源头遏制风险隐患。要联合消防、商务、住建部门全面排查燃气用户端、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的各类安全隐患,聚焦人员密集区、养老院、医院、学校、工地等,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拧紧责任链条”,形成常态化安全防线。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堵住安全监管漏洞,提高隐患整治质量,彻底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3、深化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觉醒。各级各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可依托燃气安全事故案例库,以直观画面与惨痛教训唤醒公众安全警觉。制作包含管道泄漏爆炸、违规操作引发火灾等典型场景的警示教育片,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组织开展燃气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活动,提高公众安全用气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思想根源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三)需要开展专项整治的建议
自治区部门: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五金店、液化气销售点位,严查无证经营、售卖不合格燃气产品等行为,坚决整治行业乱象,并针对此次发现的燃气场站进出液管二个阀门之间缺少安全阀问题举一反三,制定专项方案,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全面筑牢全区城镇燃气安全防线。商务部门要借助协会力量,制定宣传方案,开展一轮全覆盖式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餐饮企业从业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餐饮企业用户燃气常识,提高用户端燃气本质安全水平。住建部门要尽快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工作措施》,紧盯入户配送、随瓶安检重点工作,细化配送安检流程,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年底全面落地落实。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需制定气瓶间专项整治方案,对各自领域气瓶间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气瓶间建设合规.
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各地(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要针对本次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有力措施,推进整改工作,重大隐患要按照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三条硬措施落实处罚措施,明确责任到人,狠抓问题整改,确保真整改、改到位、不反弹,一般隐患要抓住不放,督促整改,防止小隐患变大隐患,大隐患发生大事故;针对此次发现的问题制定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方案,避免同类问题反复出现,各地(市)请于7月30日前将本通报落实情况报告报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附件:拉萨市、日喀则市、林芝市、那曲市、阿里地区隐患清单
西藏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代)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