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2号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推进物业服务行业诚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和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6〕8号)、《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若干措施》(黑营商发〔2026〕24号)有关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黑龙江省物业服务诚信评价办法》(黑建规〔2025〕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黑龙江省物业服务项目诚信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为了更好沟通和完善《黑龙江省物业服务项目诚信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2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hljszjtwyc@126.com;
2.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景江西路888号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物业管理处收(邮编150010),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联系人:王峰,张鸿鹏;联系电话:53652076,53630615。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