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3号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相关规定和有关投诉举报线索,我厅于2026年5月28日印发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黑龙江建研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2026〕973号),责令黑龙江建研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3个月内整改到位。现整改期结束,经复核,有20家设计企业、11家勘察企业人员数量达到资质标准要求,完成整改,现取消对其“企业不得申请办理企业勘察设计资质的升级、增项等行政许可事项”的限制;有1家企业申请资质注销;有4家企业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未完成整改,拟撤回其相应资质证书。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住建厅工程消防和建筑设计处反馈,公示期结束,不再受理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451-53622495。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888号黑龙江省住建厅工程消防和建筑设计处。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