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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宅及配套(A173)(2201—510104—04—01—220899)(锦江金茂府)项目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7来源:四川省住建厅-公示通告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17号)等文件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住宅及配套(A173)(2201—510104—04—01—220899)(锦江金茂府)项目申报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进行审查,其审查结果为通过。现将上述项目的专家审查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7日。

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向我厅建设工程消防和勘察设计技术中心书面反映情况(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政编码:610000,联系电话:028—85553749),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联系电话,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住宅及配套(A173)(2201—510104—04—01—220899)(锦江金茂府)项目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专家审查情况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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