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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广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和标准化工作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09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文件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和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服务和智力支持作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和标准化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桂建标准科技〔2025〕15 号)要求,现面向区内外征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和标准化工作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长期从事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和标准化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入库专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及标准化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科学家精神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坚持原则,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活动;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业资格;

(三)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和行业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胜任评审工作;

(五)掌握科技创新及标准化基础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标准化专家应具有标准编制或标准评审的经历;

(六)遵纪守法,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无犯罪记录,未被开除过公职或曾因参加评审活动被处罚;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服从管理,遵守本办法中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三、申报要求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对申请表内容真实性负责。《专家申请表》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请于2026年10月20日(星期二)前将加盖公章的《专家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厅标准科技处工作邮箱。

(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对专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专家库拟入库名单,并在厅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批准后入库。

联系人:李璐君;联系电话:0771-2260042、0771-2260139;工作邮箱:zjkj@zjt.gxzf.gov.cn。

 

附件:广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和标准化工作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0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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