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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6年第52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审查结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10-09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行政许可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有关管理规定,经审核,现将2026年第52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审查结果予以公布。审查结果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桂建云→行政审批系统→行政审批→审查结果”查询具体意见。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汇总表(2026-延续第52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0月3日


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汇总表(2026-延续第52批)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资质

审查结果

延续52-01

中铁十六局集团广西建设有限公司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同意延续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不同意延续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延续52-02

广西正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同意延续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不同意延续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延续52-03

广西旺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同意延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延续52-04

广西诚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同意延续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延续52-05

广西盛世恒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同意延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延续52-06

广西瑞捷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同意延续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不同意延续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延续52-07

广西美庐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同意延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延续52-08

广西欧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同意延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延续52-09

广西柏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同意延续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延续52-10

广西实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同意延续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延续52-11

广西册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同意延续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延续52-12

广西华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同意延续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延续52-13

广西桓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同意延续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温馨提示:

1.审批通过的建筑业企业可登录桂建云(网址:https://gxjzsc.gxcic.cn)→资质办理“行政审批系统→企业信息→资质信息”页面,自行下载并打印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书。

2.如对审批结果不服的,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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