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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高效办成新房购置“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0来源:山西省住建厅-厅发文件

晋建房字〔2026〕104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局、城市(乡)管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能源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总体部署,切实提升新房购置相关事项的办理效率,制定了《高效办成新房购置“一件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9月11日



高效办成新房购置“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 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6〕2 号)有关要求,尽快实现多部门协同联动高效办成新房购置“一件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高效办成新房购置“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抓手,强化跨部门业务协同联动,针对群众购置新房办理手续“多头跑、反复提交材料”等痛点,通过流程优化、部门协同,将新房购置中涉及的合同网签备案、预测绘成果共享和实测绘成果应用、个人身份信息核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水电气暖表开户等事项整合为“一件事”集成办理。在新建商品房购置各环节中全面推行房屋建筑统一代码制度,加强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数据共享,推进新房购置与不动产登记深度关联,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职责分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高效办成新房购置“一件事”的牵头推进工作,会同省有关部门开展相关事项梳理、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提供系统对接需求、共享预测绘成果及房屋网签信息。同步推进由住建部门具体负责的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水气暖表开户等事项的流程办理。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实测绘成果推广应用、共享不动产相关数据等工作。

 省能源局:负责供电报装事项,推动供电企业业务系统与相关平台对接,实现电表开户与其他事项联办协同。

 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推动新房购置“一件事”进驻各级政务大厅,做好咨询、宣传、引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业务系统互联互通。

 三、工作任务

 (一)设立综合窗口,推进“一网通办”。新房购置“一件事”应进驻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为申请人提供线下咨询、受理和办理服务,申请人携带附件3中的相关材料线下办理时,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窗口工作人员予以受理,并将申请信息录入系统。线上通过“山西政务服务网”或“三晋通”(支付宝、微信)小程序中“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的新房购置“一件事”模块统一办理,实现“一次申请、同步办理、全程办结”。在受理过程中,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要告知企业或个人需补正的内容和期限。完成事项办理后,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系统。2026年12月底前,全省11个设区市要全部实现新房购置“一件事”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二)优化办事流程,服务全程网办。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要求,对全省预告登记流程进行优化调整。全省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接收住建部门推送的预测绘成果表单(含房屋建筑统一代码,不含矢量数据)后,将房屋户落宗落幢(无坐标幢),编制所有户的不动产单元代码,依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待办理首次登记时,将幢坐标落实,实现“新房购置一件事”全程网办,与不动产登记深度关联。

 (三)集成事项办理,提升协同效率。购房人通过线上或线下办理渠道提交新房购置“一件事”申请,并授权相关部门查询核验个人身份信息等,获取相关证照材料。购房人可在系统上查询网签备案信息、实测绘成果及水电暖表开户申请结果;可发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及燃气表开户申请,并查询办理结果。在办理过程中,精简重复提交的材料,打破部门间流程壁垒,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部门协同办”。

 (四)强化数据共享,保障系统互通。全面推行房屋建筑统一代码制度,加强不动产登记部门数据共享。推动相关部门业务系统按标准完成技术对接,实现统一网上申报入口、统一身份认证、数据共享应用、办件全量回流省一体化平台。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应用和共享互认。推动实现共享数据使用全程留痕、可追溯,确保数据共享安全可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住建、自然资源、审批、能源等多部门协同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共同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系统支撑。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快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统一数据接口标准,指导相关企业做好系统改造和联调测试,确保数据推送准确、及时、安全。

 (三)做好宣传推广。各地要通过媒体等多种渠道,线上线下做好高效办成新房购置“一件事”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让群众知晓并使用。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和相关企业员工的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操作水平。


 附件:1.新房购置“一件事”指导性流程图

       2.新房购置“一件事”申请表(样表)

       3.新房购置“一件事”办事指南


附件1

新房购置“一件事”指导性流程图


附件2

新房购置“一件事”申请表(样表)
(仅线下办理时提供,线上办理无需提交)


附件3

新房购置“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新房购置“一件事”。

 二、联办事项

 (一)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

 (二)预测绘成果共享和实测绘成果应用;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

 (四)个人身份信息核验;

 (五)水表开户;

 (六)电表开户;

 (七)天然气表开户;

 (八)供暖表开户。

 三、申报条件

 本事项适用于在山西省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需同时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一)购房主体: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二)购房行为:已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电子版商品房购房合同。

 (三)身份核验:自愿通过人脸识别等方式完成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并授权相关部门使用相关电子证照。

 (四)缴费准备:准备足额资金用于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四、办理渠道

 线上:通过山西政务服务网、三晋通小程序,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新房购置“一件事”模块办理。

 线下:通过各地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新房购置“一件事”综合窗口办理。

 五、办理流程

 (一)构建相互关联的房屋代码体系。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新建商品房预售(现房销售)阶段采集楼盘表和套(户)房屋信息,编制房屋建筑统一代码,与不动产登记单元代码相关联,并通过不动产单元代码与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合同、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建立关联。

 (二)提交申请。购房人通过线上或线下办理渠道提交新房购置“一件事”申请,并授权相关部门查询核验个人身份信息等,获取相关证照材料。

 (三)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合同内容录入网签备案系统,并与购房者共同完成网签确认。合同签订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房产(审批)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购房人可同步查询备案信息。

 (四)预测绘成果共享和实测绘成果应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预售后,住建部门将预测绘成果共享至同级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首次登记后,及时向住建部门共享实测绘成果表单。

 (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在系统中录入业主信息后出具交费通知书,业主根据交费通知书选择线上或线下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户。

 (六)水表开户。取得房屋预售许可,开发商报装完成后向所属供水分公司提交相关资料(户主姓名、电话、门牌号等),并签订供水合同即可开户。

 (七)电表开户。取得房屋预售许可,开发商报装完成后向供电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身份证和房产证明等),购房人可查询、获取户号信息。

 (八)天然气表开户。购房人可委托开发商或直接向供气企业提交开户申请及相关资料(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门牌号等),供气企业完成开户手续并上门安装挂表,验收通过后,业主提供身份证即可开通送气。

 (九)供暖表开户。开发商线下向热力公司提供相关资料(户主姓名、电话、门牌号等)即可开户,热力公司自动生成户号,用户可通过公众号等方式查询户号。

 六、申请办理材料

 (一)个人提交材料

 1.新房购置“一件事”申请表(仅线下办理需提交,线上办理无需提交);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

 (二)开发商提交材料

 企业身份证明材料,预测绘成果,房屋测绘报告,规划认可(核实)证明材料,购房者姓名、电话及房号登记表,预告登记申请表(义务人部分)、预告登记询问笔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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