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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第一批河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认定名单

发布时间:2018-02-09来源:河南省住建厅-公示公告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发展改革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7〕153号)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依据《河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区管理办法》(豫建科(2017)36号),省厅组织专家进行了会议评审,拟将安阳等4个示范城市(县、区)列入第一批河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认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18年2月8日—2月1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书面告知,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电话:  0371—68080802。

附件:河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认定名单(第一批)

2018年2月8日



附件

河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认定名单(第一批)

序号

示范城市(县、区)

1

安阳市

2

平顶山市

3

临颍县

4

汝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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