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方案》(京建党组〔2018〕4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京建发〔2017〕284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7〕542号)等要求,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一、 总体情况
根据督查方案,自2018年6月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56家在京的央企及市属企业进行了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安全总监和项目安全总监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企业推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和企业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等六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各企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有力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到位。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建立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岗岗有责”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中国铁建股份公司在京的企业能够定期召开安委会,认真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能定期带队进行安全检查。
(二)突出重点,不断提升抓安全生产工作效果。中国建筑股份公司注重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实施行为安全之星评比、班前班后安全教育、伤情式体验等创新措施。中建一局集团自主研发了安培在线系统,企业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均可通过手机APP在线学习和考试,安全培训覆盖面广、效率高。北京城建集团开发了微课平台,员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观看典型案例小视频,即可进行实时教育。同时,他们还重点加强对新开项目管理团队的安全培训,强化项目班子安全意识。
(三)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可控。大部分企业能够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北京市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北京市政路桥集团能准确认识到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影响企业形象的薄弱环节,立说立改,拿出整改方案,提升工作标准。新兴建设集团能够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项目、危大工程实施有效监管。中铁建设集团借助信息化手段,积极构建并不断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在特殊时期还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确保了企业安全生产总体平稳可控。
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是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还需进一步深化。一些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的不牢,对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不够,引发事故的各类因素仍然存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基础和能力还比较薄弱。
二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够到位。部分企业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上还存在问题,人员缺位、职能复杂,除承担安全管理职责外,还承担技术质量、扬尘治理、消防安全等职能,未确保安全管理机构承担独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三是企业安全总监制度落实不够严格。建工集团、住总集团、新兴建设在推进企业落实安全总监制度方面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要求(京建发〔2017〕284号)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意见建议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格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9〕3号)的要求,建立双重预防工作制度,积极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各工程项目及时通过双控平台填报风险和隐患数据,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总监制度。中国中铁、中国铁建股份公司要严格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京建发〔2017〕284号)要求,配齐配全企业和项目的安全总监,并确保其享受规定待遇,进一步激发安全监管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专职性建设。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未独立设置的企业要及时进行调整,将安全管理职能以外的质量、环保等其他职能剥离出去,确保安全管理部门的专职性。
四是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第八条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