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时间
2020年9月16日—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审核地点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办公楼4120房间,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01号,联系电话:0311-87805344(兼传真),87805253。
三、审核内容
按照《河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有关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考生在证件审核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
(二)户籍证明材料;
(三)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四)读研期间,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五)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公务员录用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出示“河北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参加审核;
(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证件审核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
(三)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如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行为,要追究责任。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202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