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自治区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新建建函〔2007〕48号),经审核,李景涛等73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赵婉玉等12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现将审查意见在新疆建设网站予以公示(网址zjt.xinjiang.gov.cn),本次的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3楼A区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住建厅政务服务窗口
邮政编码:830063
联系电话:0991-2822564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