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村〔2021〕3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制定了《安徽省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