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办〔2021〕66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改革后续衔接工作,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网址链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住建部网址链接: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06/t20210630_250625.html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