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交通运输局
关于切实履行农村公路招投标行政监督及规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凉交农建〔2020〕18 号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已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印发了《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工作,州发改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也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规范使用标准招标文件,但目前,我局从收到的省厅转发的招标投诉材料中发现,各县市存在对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行政监督工作不到位,使用的标准招标文件格式不正确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切实履行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监督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行政监管工作。各县市要按照《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行政监督工作,要按照国家、省有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加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招标投标工作报告、合同签订情况等的审查备案工作,从招标源头杜绝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事件的发生;要安排专人对开标、抽取评标专家、评标实施现场进行监督;及时处理应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的投诉。
二、规范使用标准招标文件。各县市要按照《关于规范使用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凉发改招标〔2020〕196 号)以及《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 号)通知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标准文本,以及我省公路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要求,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招标文件,严禁使用省、州明文废止的标准招标文件。
三、其他要求。各县市要以交通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为契机,认真梳理和分析本辖区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投标领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县市要加强有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学习,认真履行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职责,解决扼制和治理工程领域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正廉、公开、公平、公正的政治环境,为全州农村公路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1.《关于规范使用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凉发改招标〔2020〕196 号)
2.《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 号)
凉山州交通运输局
2020 年 8 月 10 日
详情见附件: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履行农村公路招投标行政监督及规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