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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0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度规则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凉农函〔2020〕218 号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全州 2020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36.7 万亩,投入资金总 额 11 亿元以上,其中,中、省下达资金 6.79875 亿元(含抗疫国债资金),县(市)自筹及项目整合部分 5 亿元以上。项目建 设任务繁重,资金额大,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艰巨。

        当前,各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将先后进入施工招投标阶段。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工作的意见(试行)》(凉府发〔2020〕6 号)要求,今年是各县(市)农业农村局自主发起招标,自行确定招标方案、自行确定评标方法的第一年,相关业务还有待于进一步熟悉,时间节点要求较为紧迫,对基层农业农村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和把关审核领导 提出很高要求。各县(市)农业农村局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政策法规等情 况出现。为保证项目有序推进,切实保护基层和一线工作人员,现将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规范组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坚决防止受他人干预、插手招标活动而出现暗箱操作、量身定做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原则

        招标方案的审查确定,一定要通过局党组会集体审查确定, 要邀请县(市)发改、纪委监察委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到会指导。确定的招标方案,要报分管县(市)长审批。

        三、坚持底线思维,严守纪律要求

        具体操办项目招标人员要自觉抵御来自各方面的利益诱惑和侵蚀,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坚决防止私下收受潜在投标人财物 而做出影响招投标活动公正、公平的行为发生。

        四、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加强管理

        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要坚决禁止私下篡改已审查通过的招标文件,违者要严肃追责。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2020 年 9 月 3 日


详情见附件: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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