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914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根据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办,我厅为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213号提案“关于提升广西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提案”的会办单位。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一、强化规划引领
2021年11月15日,我厅印发《广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桂建城〔2021〕22号),明确可回收物可采取综合处置方式进行处理,对于纸类、塑料、金属、织物等常见的可回收物,由产生主体自行投放至可回收物桶或自行售卖至回收网点,由资源化利用企业运输至分拣中心进行分类后,运输至区内外流通领域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生产领域的资源再利用企业,并通过破碎、熔融、吹塑等技术手段实现二次利用,如每回收1吨废纸可造好纸0.85吨,每回收1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0.7吨二级原料,每回收1吨废钢铁可炼好钢0.9吨。各市根据自身实际,逐步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和回收制度,尤其是对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提高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二、持续加快设施建设
一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我区要求新建的住宅工程要按标准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同步验收并交付使用。现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及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按照标准逐步实施更新改造,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可回收物分类回收设施,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逐步扩大实施范围。二是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标识规范清晰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目前,全区14个设区市累计新增分类投放设施16万个,配置分类运输车7780辆。三是强化末端设施建设。制定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明确2022年全区大件垃圾拆分中心和分拣中心建设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
一是通过发挥基层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新闻媒介持续宣传等方式,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渐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指导各级学校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推进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
下一步,我厅将指导各市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的宣传力度,督促各市加强回收设施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并按相关标准做好回收处理工作。
联系人:张千里;联系电话:22643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