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建质安〔2022〕555号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藏青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总站、各项目参建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王君正书记调研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和严金海主席在自治区今冬明春重点项目建设部署会上的讲话要求,统筹做好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确保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冬季施工质量安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和《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冬季施工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目前,我区多地已进入冬季施工期,近期多地将出现雨雪天气,各地(市)住建部门、各项目参建单位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冬季低温、雨雪天气对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持续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冬季施工工程质量安全各项工作。
二、加强冬季施工组织管理
各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和项目建设实际,科学合理安排工期,编制切实可行的冬季施工方案,加强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冬季施工方案经工程建设单位及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当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施工现场应提前准备好冬季施工材料和保温物资,对不具备施工条件、不满足质量安全保证措施要求的,不得施工,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行为。
三、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各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定期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开展冬季施工联合检查。施工单位要加强冬季施工全过程质量管理,并做好预拌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及搅拌、运输、浇筑和外加剂等质量控制;落实深基坑、外檐装饰装修、砌筑、钢结构安装等的冬季施工质量措施。监理单位要加强材料进场检验试验、隐蔽工程验收,冬季施工过程中的旁站、巡视、见证取样等有关质量安全的监理工作。
四、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一)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紧盯危大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应急处置、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高处坠落、创建示范工程、疫情防控7大重点任务,“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风险隐患,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各参建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将施工现场“防火、防冻、防滑、防中毒、防坍塌”作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及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有关要求,加大对工地工棚等人员居住场所用电、用火等情况的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液化气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冬季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工作“六个百分之百”“两个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施工扬尘治理标准化管理,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三)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各级住建部门要结合冬季施工作业特点、面临的安全风险,指导督促各参建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冬季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全面加强岗前安全教育,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特别要对易发生事故的一线工作人员进行重点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教育培训取得实效。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须持证上岗。从事特种技术岗位工种的,必须具备相关技术资格,未取得特种作业技术岗位证书的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全封闭式管理和实名制管理,切实加强现场人员管理,做好新进场建筑工人和转岗人员疫情防控知识等教育培训,加强工地内环境和进场物资、车辆等消杀工作,合理安排就餐;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设置临时隔离点,做好防护服、消毒剂等应急物资和常用药品储备,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及现场人员健康状况,如发生疫情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停工、封闭施工现场等有效措施,防止疫情蔓延,同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做好环境消杀、人员转运等工作。
六、科学应对紧急突发情况
各级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与气象、应急等部门沟通联络,及时精准发布预警信息,指导有关单位和企业做好应急储备。各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健全冬季施工突发事件保障体系,制定冬季施工应急预案,明确各参建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各施工单位应在冬施方案中针对可能出现的寒潮、大风、雨雪等突发情况制定应急措施,并建立特殊情况快速响应应急机制。若出现极端低温、特大暴雪等恶劣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快速进行三级技术交底,必要时可同时交底,确不具备施工条件时,应立即停工,并做好养护期内施工内容的质量保障措施。
七、加强对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监管
各地(市)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复工复产各项工作部署,结合冬季施工特点,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加强对建设项目冬季施工的监督执法检查,对于无冬季施工方案、违反冬季施工技术标准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冬季施工期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稳定可控。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