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管理,提升我市勘察设计质量水平,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的通知》(津住建设函〔2022〕166号)文件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开展了2022年市管项目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我委从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中随机抽取12个项目,组织专家开展检查。检查项目覆盖我市全部在施线路,项目类型包括区间结构通用图、区间段和车站站点,检查内容包括勘察报告、勘察原始资料、土工试验、基坑工程、建筑、结构、防水、动力照明、抗震、消防、无障碍等全部勘察设计成果,总计检查勘察报告、外业记录、计算书、评估报告、设计图纸143卷/册。检查项目共涉及3家建设单位、4家勘察单位、6家设计单位和5家审查机构。
二、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勘察文件评价地质条件准确,设计文件基本达到编制深度要求、规范执行到位,施工图审查把关有力,未发现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但是,检查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勘察过程控制不足。部分项目野外地质编录不规范,岩芯钻取采芯率无记录,过程影像资料留存不全。4号线北段西沽公园站、柳滩站野外记录未见岩芯采取率记录、取样记录、标贯试验回次进尺记录及岩性描述(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泰勘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7号线一期工程广东会馆站、海光寺站勘察报告的标贯击数与外业原始记录不一致(天津市勘察院、天津市建勘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勘察指标评价判定不合理。7号线一期工程海光寺站未见承压水腐蚀性评价,稳定性、适宜性评价有误(天津市勘察院、天津市建勘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1号线一期工程文化中心站-黑牛城道站区间饱和砂土及粉土液化判别不合理(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天津泰勘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三)结构设计总说明不全面。后施工结构破除既有结构时,结构设计对注意事项欠考虑,缺少对小半径曲线、密集建筑群区间施工注意事项的特定要求。4号线北段西沽公园站结构设计总说明未见抗震专项论证意见执行情况(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铁三院(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结构专业计算书提供不全。部分项目未给出主要截面计算的裂缝宽度,车站抗浮计算断面不全,缺少截面抗剪验算等。8号线一期工程鞍山西道站计算书中车站横断面计算荷载图示与抗震作用下反应位移法模型不一致(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铁三院(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车站设计深度欠缺。个别前室防火门处有障碍物阻挡,出入口通道宽度未按0.55m的整数倍计算,无障碍卫生间安全防滑措施不到位,出入口防淹、防水措施考虑不足等。7号线一期工程鼓楼站防火设计说明中无疏散距离、疏散走道宽度及安全出口设置等内容(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赛英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检查同时发现,错误引用规范、图纸错漏碰缺、签署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个别设计单位对检查不重视,报送图纸不完整。有的设计单位内部校审不严,平面图与剖面图细部构造不对应,节点详图与设计说明不一致,尺寸标注不全。有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把关不严、审查不细,未能指出上述设计瑕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对于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海光寺站、鼓楼站,地铁4号线北段柳滩站,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海河东路站等站点,中建(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铁(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和中交(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要对检查发现的设计瑕疵问题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组织勘察设计总体总包单位、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对全线路勘察设计文件进行整体梳理和全面自查。
(二)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肩负建设工程首要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勘察设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图审查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图审查,要确保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提倡轨道交通工程全专业整体送审,在确保项目完整连贯的情况下,可分别以围护结构、主体结构、区间、车站围护结构、车站主体结构、区间主体结构、附属结构维护结构、附属结构主体结构、轨道工程、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和车辆段、停车场等工程部分作为最小分隔单元,单独申请轨道交通项目施工图审查。
(三)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法律法规和规范学习,切实落实勘察设计主体责任,加强内部校对、审核工作。勘察设计总体总包单位、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要强化对工点单位的质量管控,统一全线路勘察设计质量控制技术要求,做好标段衔接、专业衔接和进度衔接。要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点单位开展勘察设计质量巡查工作,确保全线路勘察设计质量可控。
(四)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切实落实审查责任,不得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在技术性审查前要对建设单位报送资料是否齐全合规进行程序性审查,不得过度拆分工程违规开展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审查执行。审查中发现有关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我委。
(五)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我委已下发至各有关单位。各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勘察设计单位认真整改,整改材料要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如拒不整改或在整改中发现其他违法违规线索的,我委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处罚结果纳入信用惩戒。
附件:检查项目情况一览表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