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系列评定管理办法》及《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在各市(州)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的基础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万源市、简阳市、古蔺县、宣汉县、开江县、盐边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乐至县和仁寿县申报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进行了实地考评和综合评审。经评审,以上11个城市(县城)达到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县城)标准,现对11个拟命名城市(县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3日至3月1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将书面意见于2023年3月14日前寄送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景观园林处,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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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