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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生活污水处理在全国36个重点城市考核排名跃升至第6位

发布时间:2017-10-16来源:吉林省住建厅-各地动态

  随着近年来国家加大水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全国各省市水治理工作也不断深入为了考核各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国家住建部制定了科学的评分标准体系,每季度对全国36个重点城市的生活污水处理情况进行评比排名,通报各地污水处理工作情况。 

  为了做好长春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自2016年初以来,长春市建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坚持“结果导向、目标评比”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生活污水处理过程管理,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监督,确保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高度重视,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短板。针对过去长春市生活污水处理考核排名靠后的状况,市建委认真分析国家污水处理考评体系,深刻剖析长春市生活污水处理现状,找出问题短板,明确了下步相关工作的开展方向。 

  立足长远,建立长效监督管理网格。针对生活污水处理厂多部门监管、管理界面模糊等问题,市建委主动与环保、属地政府沟通,明确了环保、住建部门对污水处理厂的管理责任,建立了网格化监管界面,为加强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严从实,强化污水处理过程监管。针对国家污水处理考核体系,坚持“监督管理不丢分、劣势指标少失分”的思路,污水处理企业严格加强日常管理行业监管,要求各厂准确、按时上报运行数据,出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定期、不定期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进行检查,强化污水处理的环节管控,确保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部门联动,营造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环保、住建部门分工不分家,从污水处理厂前端进水到末端出水共同开展运行监管,做到管控数据共享,联合管控污水处理厂运行联合开展检查行动 

  积极引导,树立污水处理企业榜样。为了发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作用,市建委多次与水务集团、城开水务、柏林水务等企业进行座谈交流,掌握了解企业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总结表彰企业的优秀管理经验,营造企业互相学习的管理氛围,树立长春市污水处理企业榜样,不断激发企业的责任心和管理活力。 

  经过一年半的不懈努力,长春市生活污水处理在全国36个重点城市中的考核排名不断上升,在今年上半年的考核中排在了第6位(2016年1季度排名34;2季度排名32;3季度排名28;4季度排名29;2017年1季度排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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