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伟:
经调查核实,你在广西桂林玉鑫投资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浙江临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3年10月8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122号),你于2023年11月22日签收,并提出书面申辩。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该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