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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18来源:河北省住建厅-政策文件

有关处室:

现将《2024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4年2 月5日                     


2024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2024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双随机办〔2024〕1号),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厅作出(包括委托作出)行政许可的经营主体审批后的监管,以及对本行业各类经营主体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列入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应确保按计划实施。

二、工作目标

(一)强化监管平台使用,提升监管规范化水平。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为依托,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强化部门联合,提升监管工作质效。对经营主体的随机抽查占比不低于3%,“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落实率、检查结果公示率、抽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置到位率均达到100%。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干扰。

(三)强化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企业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85%,努力达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的监管效果。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基础支撑。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完成与“互联网+监管”中监管事项的映射。需添加非经营主体、自然人、项目检查等个性化抽查检查事项表单的、需第三方或专业机构(专家)协助参与完成抽查工作的处室,自行在执法监管平台中录入,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专家人员的精准匹配,确保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应纳尽纳”,提升监管效能。

(二)强化内部联合监管抽查。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处室,不再进行内部联合抽查检查。本厅实施的监管事项,可与有关市(区)业务主管部门沟通一致实施联合检查,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抽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统一录入监管平台,如实归集到受检对象名下。进行现场检查的项目,严格按照定人定岗、定责限时的要求,依法有序开展抽查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利用办公手机下载双随机执法检查系统的APP软件,拍照固定证据后,统一传送至平台进行研究处理,不得擅自处置。抽查检查任务于11月底前完成,并将抽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在厅网站向社会公开,确保双随机抽查检查的公正、合法、有序。

(三)推行“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按照《河北省“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要求,打破惯性思维,强化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推动监管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对我厅牵头联合检查的处室要积极与联合部门沟通联系,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一次性完成行业联合检查事项;对其他部门需要我厅联合开展抽查检查的事项要主动配合,切实压缩涉企检查数量,不断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四)加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抽查力度。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强化对经营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全省住房建设领域经营主体存在“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失信记录”等情况,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抽查,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纳入主体信用记录,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促进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时进行处理,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移交执法监督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发现涉及领导干部违法的同步移交驻厅纪检监察组。

(五)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加大组织“双随机、一公开”业务培训力度,3月份组织监管平台使用的集中培训,各处室要加强行业检查工作指引的学习培训,特别要加大对各市级对口部门业务监管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满足日常监管和联合抽查需求,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跟踪问效。强化事前提醒和事中督办,杜绝不运用省执法监管平台开展抽查、不与市(区)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强制性派发检查计划、现场检查走过场、结果录入超时或审核把关不严等现象。每个处室明确1名管理员负责本处执法监管平台“一单两库一指引”更新维护、工作信息报送,每月25日前将已检查完的监管事项填写月报表,及时反馈法规与改革处备案。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的报道力度,积极宣传和推介好经验、好做法;注重政策宣讲、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营造浓厚社会监督氛围。

(三)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考核奖惩,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末端落实。有行业监管职责的业务处室是双随机抽查的责任主体,每项抽查计划都应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严格工作标准、完成时限,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抽查任务。对未完成抽查计划或拖延检查计划的,按照《法治建设与深化改革工作考核办法》,将在季度和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附件:1.2024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2024年“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月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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