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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综合执法检查(三季度)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0-22来源:重庆市住建委-公示公告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综合执法检查(三季度)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4年度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市住建执法办于2024年 9月组织开展了质量安全与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行动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控及建筑市场行为三个方面,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大工程全过程管理情况、燃气管道保护情况、质量管控情况、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以及农民工工资拖欠等内容。

检查抽取了8个区(县)的16个在建工程项目和8个市管项目,共24个项目,检查发现各类隐患问题共计161项,其中,质量问题36项,安全隐患107项,建筑市场违法行为18项。共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4份,并拟对问题较为突出的4个项目(涉及5家参建单位)进一步核实后进行立案查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各参建单位总体上能够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论证和审批、安全教育、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中措施得力;对工程质量通病、原材料进场检验、分部分项验收等环节能做到合理管控,但仍有部分项目在质量安全和市场行为管理工作中存在漏洞和缺陷,主要问题为:

(一)安全方面

1. 施工现场常见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临边防护缺失、违规安装和设置临时施工用电、重点区域消防器材缺失等现象较为突出。如招商巴山项目大杨石组团K分区项目、重庆龙湖微电园L59-2/06地块二期项目。  

2. 危大工程管控未落实落细。参建单位对危大工程未实施全过程管理、超危大工程论证审核程序不规范、外脚手架连墙件未按规范和专项方案要求设置且缺失较多、起重机械未开展定期维保工作。如潼南区双江镇消防站建设项目。

3. 安全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现场主要负责人未落实带班制度、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较差、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如丹龙路29号产业园(I11-1-5-2/06地块)一期项目、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

(二)质量方面

1. 施工现场质量管控不到位。部分项目混凝土结构存在蜂窝、麻面、夹渣等质量缺陷,二次结构未按图施工。如潼南区双江镇消防站建设项目。

2. 工程质量资料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规范,试件复试报告不齐全、未落实举牌验收制度。如潼南区双江镇消防站建设项目。

(三)建筑市场方面

1. 建设单位违法发包。建设单位将应由施工总承包分包的消防设施工程直接发包给专业分包单位。如招商巴山项目大杨石组团K分区项目。

2. 违反安全许可制度。劳务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后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如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把握安全管理重点。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构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体系,确保安全生产。

(二)强化工程质量保障。要加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严控施工关键工序,严格落实材料进场相关规定,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学习和执行,加强混凝土生产企业源头管理和施工环节的养护及试块管理,规范隐蔽工程验收和二次结构质量管控,有效防治工程质量通病,切实保障工程质量。

(三)确保建筑市场秩序。要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相关要求,依法依规从事建筑活动,杜绝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超资质或无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做好管理人员配置、工程款支付及过程结算、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工作,确保建筑市场良性发展。

(四)持续加强执法工作力度。市住建执法办和各区(县)住建部门应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同时,督促参建单位对标对表逐项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形成闭环,对整改工作不力、流于形式、问题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我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稳定可控。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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