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价〔2024〕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价应用软件的管理,确保《青海省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2024版)在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的准确性,根据《青海省建设工程计价软件测评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和工作安排,我站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二次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符合性评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测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二、评测地点
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三阳酒店
三、评测对象
申请软件评测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国注册的具有软件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有与软件开发规模相适应的专职软件开发人员和专职售后服务人员;
(二)能够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三)申请测评的软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进行计价软件开发、销售等活动。
四、评测标准
(一)符合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符合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使用我省现行定额数据库;
(二)计价软件设置完整,计算准确,满足当前计价工作需求;
(三)满足电子招标格式要求,数据准确;
(四)符合“国家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平台”格式要求。
五、评测内容
(一)根据发放的工程数据新建案例工程,进行测算情况汇报(同步演示软件操作),并复核结果的准确性;
(二)定额数据库完整性、一致性评测
1.专家随机抽取定额子目;
2.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基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工料机含量与现行定额100%一致。
(三)费用计算与处理的准确性
各专业取费基数、费率与对应定额配套的《费用计算规则》100%一致。
(四)上述评测合格后,再评测该软件是否符合电子招标工作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平台”格式要求。
(五)专家组根据评测情况作出结论。
六、评测流程
(一)申请计价软件符合性评测的软件公司需在12月6日前将下列材料的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省造价站708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1.填写《工程计价软件符合性测评申请表》(见附件);
2.计价软件开发单位或被授权经销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3.拟测评的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版权有效证明原件(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并备完整软件一套。
(二)申请评测单位自备U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拷贝评测工程数据。
(三)评测当天,软件公司需进行测算情况汇报(同步演示软件操作),根据评测内容逐一完成评测。
联系人:孔祥珍
联系电话:0971-6146178
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