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2025年度第2批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分立、合并的公示
[2025] 2号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管理的通知》(宁建(建)发〔2024〕28号)等规定,现将宁夏嘉惠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
申报企业可登陆宁夏政务服务网查询具体审核意见,如企业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可在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截止日期:2025年7月18日)提交陈述申请,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上传电子材料,并寄(送)纸质材料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正规渠道反映,对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或吃拿卡要等问题,可随时进行举报。举报材料应采用书面形式,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请将举报材料寄(送)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纪委派驻厅纪检组或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宁夏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窗口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电话:0951-6982782
监督电话:0951-5030391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5年7月9日
附件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合并、分立名单
(第2批)
序号 |
变更 类型 |
企业名称 |
资质项 |
变更 情况 |
审核 意见 |
备注 |
1 |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注销 |
不同意 |
区内吸收合并 |
|
宁夏嘉惠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继承 |
郑 重 声 明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厅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厅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