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经我厅审查,现将2025年第二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日期截止到2025年9月15日(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产品有异议,可向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反馈。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材料邮寄地址: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意见反馈电话:029-63915776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