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为实现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战略,贯彻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2005),按照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批准的编制计划, 根据北京地区的气候特点和具体情况,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总结工程经验,并经专家深入论证而编制。并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批准为北京市标准。下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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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
3.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
4.采暖、空调和通风的节能设计;
5.节能设计的判定。
本标准附有节能围护结构的典型构造示例、节能设计判定文件格式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
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研究所。
主编单位: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建筑技术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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