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春市、上饶市城市管理局,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赣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带病运行”排查评估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赣燃治专〔2024〕13号)要求,省级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现启动对各设区市中心城区排查评估结果的抽查工作。
本次抽查工作委托四川宇通管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区域具体实施。四川宇通管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抽查范围为九江市、新余市、赣州市、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各范围的中心城区位置),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抽查范围为南昌市、景德镇市、萍乡市、鹰潭市、抚州市、赣江新区(各范围的中心城区位置),共抽查复核市政管道约891公里,庭院管、立管约610公里,燃气场站和设施按照每个设区市、赣江新区抽查复核1处。
抽查管网设施管段按以下原则随机抽取:
1.某市(区)市政管网抽查长度:其他管网抽查长度=6:4;
2.某市(区)管网抽查长度=某市(区)管网长度/各市(区)管网长度总和*各市(区)管网抽查长度总和;
3.中心城区有多个分区的,每个分区均应抽查到。
抽查管网设施清单见附件,请你们督促相关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配合第三方开展抽查工作,并为其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
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代章)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