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新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改造-长春日报社旧址内部改造及内部装修布展工程B区(超低能耗部分)”拟被评选为吉林省设计阶段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的公示
依据《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DB22/T5129-2022)等工程建设标准,经专家组会议评审,拟确定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新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改造-长春日报社旧址内部改造及内部装修布展工程B区(超低能耗部分)为吉林省设计阶段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8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书面申述,并提供有关证据和准确的联系方式。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537室,邮编:130051,电话:0431-82752489。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12日
初审:李怡萱
复审:孙学晓
终审: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