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5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
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专业设置
考试设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设白蚁防治等8个专业。
(二)科目设置
等级 |
科目 |
考试时长 (分钟) |
分值 (分) |
初级 |
《专业知识》 |
60 |
150 |
《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
40 |
80 |
中级 |
《专业知识》 |
60 |
150 |
《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
40 |
80 |
|
《专业实务》 |
110 |
120 |
(三)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于10月27日启动,各参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和场次,根据各市州机考网络和机位实际情况,由机考管理系统自动随机产生。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机考方式。
(五)属地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1.工作单位在湖南,且在该单位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
2.服务项目在湖南的,须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验,且在湘累计服务时间满1年。
(六)考区设置
2025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在各市州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获得国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学历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在岗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
报考初级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土建类专业博士、硕士学位。
2.获得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岗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
3.获得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在岗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
4.获得土建类专业中专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在岗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
5.获得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后,在岗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
报考中级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土建类专业博士学位。
2.获得土建类专业硕士学位,在岗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
3.获得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岗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4年及以上。
4.获得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在岗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6年及以上。
5.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后,在岗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上述工作年限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参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类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等后续学历学习年限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
(二)报考专业要求按照《土建工程大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不同层级参考目录报考专业可互通)执行。在“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可提交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表”(由原毕业院校出具),由所属考区资格复审部门予以审核认定。
(三)不能报考的情形。因涉嫌经济或其他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考试。受到政务处分记过以上或党纪处分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考试。
三、报考事项
(一)注册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单位、项目所在市州)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9月25日至9月30日登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zjt.hunan.gov.cn/),点击左下角“个人办事”专栏中的“土建工程专业职称考试”注册报名。报名前须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报考条件,按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填写《2025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考试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报名信息确认核查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对所填报信息进行任何修改。
(二)网上缴费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人教〔2023〕111号)的规定,我省土建工程专业职称考试考务费为:初级职称110元/人,中级职称183元/人。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缴费完成后,确认缴费状态显示“支付成功”,缴费票据在“湖南财政电子票据和非税收缴服务”微信小程序实时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应于10月17日前完成网上缴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视同放弃考试。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
(三)准考证打印
参考人员须于 10月24日-26日登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点击左下角“个人办事”专栏中“土建工程专业职称考试”链接登录个人账号,自行打印准考证。参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同弃考。
四、资格审查
初中级职称考试实行报考人员自审、所在单位资格初审,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考前资格复审。
(一)自审
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考人员完成网络注册报名后,打印《考试登记表》,在“报考人员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
(二)初审
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须对报考人员《考试登记表》信息逐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在《考试登记表》中签字并盖章。同时,汇总本单位初审合格人员信息,填写《2025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报考人员名册》(附件3)并签名盖章。所在单位须对照报考人员档案、或其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核查,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人事档案托管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考生,除所在单位盖章外,相应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也需盖章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复审
1.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市州及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并按照资格审查材料要求(附件4)在10月15日前完成资格复审。
2.各市州在资格复审前,需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报名情况异常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该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核查,防止非法中介机构扰乱考试秩序。资格复审时必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单位、专业、学历、资历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考试登记表》中“资格复审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条件的,现场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
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考生有关情况通过平台和系统进行比对,比对结果供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审查时参考。
五、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和题库试题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zjt.hunan.gov.cn/,点击左下角“个人办事”专栏中“土建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可链接下载)向社会公开,供报考人员复习备考。考试不指定任何用书和培训机构。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试实行封闭管理,开考30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回收。
(三)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六、合格标准及证书查询
(一)合格标准
机考实行电脑自动阅卷评卷,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各专业参考人员总体水平合理划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予以网上发布,不再另行发文;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布本市州合格人员名单。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总本市州合格考生《考试登记表》,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省资格考试部门意见”栏内签名盖章。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人员领取《考试登记表》,该表存入个人档案。
为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掌握和更新数字技术基础知识,提升土建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数字能力,自2026年起对通过湖南省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水平考试的人员,每合格一科加2分,最多加10分。
(二)证书查询
对考试合格人员,核发电子职称证书。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和智慧人社APP上均可自行下载打印职称证书,并提供职称证书信息查询。
七、监督监管
(一)报考人员的责任追究
1.强化信用约束,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政策,承诺所填各项信息真实、完整、有效,承诺本人完全符合相应报考条件。
2.凡提交虚假材料参加考试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的处理。
3.报考人员伪造证件、印章、居民身份证或者违法作弊等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参加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相关信息的审核把关。所在单位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资格审查人员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出具虚假材料、协助弄虚作假等)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资格审查工作,按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不法培训中介机构责任追究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联合政法机关及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加大对作弊特别是团伙作弊行为的打击,对不法培训中介机构干扰考试组考工作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组织者和相关责任人依法追责。
八、考试组织
考试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考试组织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考试工作协助、指导和监督。考务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考务工作手册的要求组织开展。考场应按照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考场建设标准要求设置。各市州的考点选定、机房建设、监控设备配置、考试安全应急预案、监考巡考工作人员安排等各项准备工作须在10月21日前全部完成,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验收。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同,严格考试纪律,规范考点及周边秩序,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9月12日
附件1
土建工程大类专业参考目录(本科)
职称专业 |
专业学科参考目录 |
建筑工程 |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工程力学、地质工程、工程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程结构分析、建筑工程教育、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安全工程、市政工程、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市政给排水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地下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历史建筑保护工程、智慧建筑与建造、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 |
市政公用工程 |
|
建筑学 |
建筑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土木工程、景观建筑设计、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环境设计、艺术设计学、景观学、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城市设计。 |
风景园林 |
风景园林、景观学、景观建筑设计、园艺(园艺教育)、园林、植物科学与技术、环境生态工程、农村区域发展、植物资源工程、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森林保护)、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资源工程、建筑学。 |
给排水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环境生态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水利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资源环境科学、城市水系统工程。 |
建筑环境与 设备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生态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建筑设施智能技术、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建筑设施智能技术、能源与动力工程、环保设备工程。 |
工程造价 |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
工程建设 白蚁防治 |
城市管理、土木工程、历史建筑保护工程、风景园林、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务工程、交通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森林工程、生物工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林学、森林保护、园林、药物分析、药物化学。 |
土建工程大类专业参考目录
(高职高专、中职中专)
职称专业 |
专业学科参考目录 |
建筑工程 |
高职高专:建筑工程技术、基础工程技术、建筑材料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建筑材料检测技术、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混凝土构件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成本管理与控制、建筑经济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技术管理、建筑材料供应与管理、工程招标采购与投标管理、安全控制技术、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安全生产监测监控、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公路机械化施工技术、公路工程管理、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公路工程检测技术、道桥工程检测技术、桥隧检测与加固工程技术、管道工程技术、管道工程施工、盾构施工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工业与民用建筑。 中职中专: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测量、工程造价、土建工程检测、工程材料检测技术、建筑与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应用与维修、市政工程施工、给排水施工与运行、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铁道施工与养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岩土工程勘察与施工、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公路养护与管理。 |
市政公用工程 |
|
建筑学 |
高职高专: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城镇艺术设计、建筑动画设计与制作、三维动画设计、建筑可视化设计与制作。 中职中专:建筑表现、建筑装饰、城镇建设、古建筑修缮与仿建、计算机平面设计。 |
风景园林 |
高职高专:园林技术、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城市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技术。 中职中专:园林技术、园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现代林业技术。 |
给排水 |
高职高专:给排水工程技术、水工业技术、消防工程技术、建筑水电技术、给排水与环境工程技术、设备安装技术、环境工程技术、水务管理、市政工程技术。 中职中专: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市政工程施工。 |
建筑环境 与设备 |
高职高专:制冷与空调技术、建筑新能源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卫生工程技术、机电安装工程、城市燃气工程技术、物业设施管理、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设备安装技术、智能监控技术、城市热能应用技术。 中职中专:建筑设备安装、楼宇智能设备安装与运行、供热通风与空调施工运行、城市燃气输配与应用。 |
工程造价 |
高职高专:工程造价、国际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安装工程造价、土建类工科专业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中职中专:工程造价。 |
工程建设 白蚁防治 |
高职高专: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术、物业管理、物业设施管理、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城市水利、水土保持、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园艺技术、植物保护、植物检疫、林业技术、园林技术、森林资源保护。 中职中专: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植物保护、园林技术、园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建筑装饰。 |
附件2
2025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报名点 |
|
考生照片 |
|||
身份证 号 码 |
|
报名序号 |
|
||||||
工作单位 |
|
||||||||
毕业学校 |
|
毕业时间 |
|
||||||
所学专业 |
|
学历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
现有职称 |
|
现有职称 取得时间 |
|
工作年限 |
|
||||
报考级别 |
|
报考专业 |
|
手机 |
|
||||
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等有关文件规定;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三、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愿承担责任,并按规定接受相关处分。
报考人员(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2025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 初审意见 |
经审核查验,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及其他报考材料真实、准确。
经办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2025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
||||||||
人力 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资格复审 意见 |
经审查,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及其他报考材料真实、准确。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2025年 月 日 (公章) |
||||||||
省资格考试 部门意见 |
该同志经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经办人签名: 2025年 月 日 (公章) |
||||||||
资格确认 时间 |
|
资格证书 编 号 |
|
||||||
颁发资格 证书部门 意见 |
该同志具备所报考专业及等级的职称资格。
经办人签名: 2025年 月 日 (公章) |
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用A4纸双面在线打印,本人签字后交单位审核盖章,资格复审时提交审核点。
2.此表所有栏目签名、盖章均须齐全。
3.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修改。
4.考试发证后,考试合格人员应将此表领回交单位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
附件3
2025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
考试报考人员名册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学历 |
专业 |
身份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本表分初、中级分专业填报,即同级、同专业人员填报在一张名册上。
附件4
(四)养老保险缴纳明细。
特别提醒:2005年6月前取得的学信网无法查验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务必提前做好准备。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1号窗口),联系电话:0731-82116082。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所在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