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9号
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7号),经市(地)推荐,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查,认定“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二期)、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大庆汽车产业发展基地配套项目—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二期工程—新能源车型配套厂房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A#厂房、黑龙江省大庆韵舟超细矿渣粉生产项目1#厂房、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嘉泽储能电池制造园区项目—储能车间(集成车间)、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汉麻产业园基础设施(三期工程)1#厂房”为黑龙江省第七批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名单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