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管理,规范监督行为,防范化解廉政风险,结合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实际,省住建厅制定《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十必须”》《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十必须”
2.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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