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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1来源:福建省住建厅-最新文件

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规定,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省住建厅结合新颁布法规及既有基准适用性问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住房租赁条例》《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50部法律法规部分裁量权基准进行动态调整,形成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现予以印发(可在省住建厅官网下载)。本裁量权基准有效期3年,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同步废止。

  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函告省住建厅法规处。

  附件: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调整对照表(2025年版)(电子版)

     2.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电子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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